黑龙江佳木斯市家居商品类投诉连年递增 占投诉总量6.2%

导读:
临近315,记者在黑龙江佳木斯市消协了解到消协了解到,随着近年来楼房的新建,很多市民买新房、搬新居,更换家居用品。而关于家居商品类的投诉也比往年有所增加。

临近315,记者在黑龙江佳木斯市消协了解到消协了解到,随着近年来楼房的新建,很多市民买新房、搬新居,更换家居用品。而关于家居商品类的投诉也比往年有所增加。

佳木斯市民李先生于在向阳区一家居商场订购了一组套装门,价值3.64万元,当时交定金1.64万元,交货日期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但是合同到期后,套装门却没有到货,商家不能履行约定,李先生将此事投诉至消协。向阳东消协的工作人员在调查时发现双方签订的合同上只规定消费者违约应要承担的相应后果,而对于商家违约,合同中没有任何违约责任的约定。该合同明显有失公平。经向阳东区消协几次调解,最后商家赔偿李女士6000元,并承诺门到后及时给李女士家安装套装门。

居住在近郊的郭女士,在一家净水器商店,购买了一台价值1000多元的净水器,在安装后的4个多月时间中使用一直很正常。有一天,郭女士外出办事,该净水器却突然出现漏水。由于家里没人,漏水问题没能及时发现,漏水时间达5个多小时,才被及时制止。造成了郭女士家及楼下二楼和一楼的邻居家都遭到了一定物质上的损坏,经济损失达近万元,郭女士多次与经销商协商未果,投诉到市消协,经市消协调解,商家赔偿消费者郭女士8000元。

家住向阳区的景女士,购买了一盏水晶灯,并在购灯的那家灯具商店找的安装师傅把灯安好。灯使用一个多月之后的一天清晨,景女士正在床上睡觉,水晶灯突然从空中掉落,上面的玻璃摔得粉碎,所幸景女士当时当时盖着被子,头也没有朝向灯的方向,没有对景女士造成伤害。景女士找到灯具城,经过协调,灯具城重新给景女士家安装一只一模一样的灯。但是,对于灯具掉落给景女士造成的惊吓,却没有承担任何责任。

11日,记者在佳木斯市消协了解到,今年,我市家具商品问题较为突出,全年受理家居商品投诉232件,占投诉总量的6.2%,增幅为1.3%。有的商品在出厂时未达质量标准,甲醛、苯等有害气体释放量超标,还有的商家进行虚假宣传,在销售过程中误导消费者,如将国产商品说成是进口商品,仿皮说是真皮进行销售。销售合同的书写也不规范,一些主要条款不写、漏写,有的商家甚至直接用信誉卡、普通白纸代替销售合同。也有发生迟延交货、不交货,交付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事件发生。

(原文标题为:家居商品类投诉连年递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