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新家具到家就“张嘴儿”

导读:
价值上万元的床和衣柜买回家还没用就张开4毫米的“大嘴”,消费者白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但因此前的卖家北京祥和之家家居建材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和之家”)已变更名称,给维权带来不小困难。

价值上万元的床和衣柜买回家还没用就张开4毫米的“大嘴”,消费者白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但因此前的卖家北京祥和之家家居建材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和之家”)已变更名称,给维权带来不小困难。在工商部门协调下,双方半年未达成协议,白先生只好自掏6000元去鉴定。检验报告显示白先生所购家具为“不合格品”,材质上也并非合同中写的“楠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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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

6万元家具维权半年未果

“要早知道这个商家这么不靠谱,说什么也不会买了。”说这话时,家住大兴旧宫的白先生一脸无奈。2013年6月28日,白先生从位于朝阳区东五环附近的祥和之家订购多套家具,花费约6.4万元。

销售合同显示,白先生一共购买6件家具。包括一张1.8米床、一个移动门柜和一个床头柜,合同显示这三件均为楠木材质,白先生将这三件家具放到位于大兴庞各庄的一套房里。因自己暂住旧宫的另一套房中,所以白先生又购买两张床和一个四门衣柜放到旧宫家中,合同显示,四门衣柜和其中一张床为非洲刺猬紫檀材质,另一张床为白橡木材质。

“记得当天去祥和之家时,正好赶上他们店庆,下单后可以返还大约10%的货款,所以才一下买了这么多。”白先生说,本以为捡了个大便宜,没想到从此陷入无尽苦恼。“刚送来没多久,就出现裂缝,越来越大,投诉后也是一拖再拖。”掐指一算,从工人上门送货到现在,时间已过去大半年。

现场

床板张开5毫米“大嘴”

2月22日,记者来到白先生位于旧宫的家中。走进其中一个卧室,一张花梨色大床占据大半个房间,“你看看,这缝隙裂成这样,我们都没敢睡在上面。”随着白先生手指方向,北京晨报记者看到,在床板上一条近1米长的裂缝非常扎眼,将手指头靠近,可以看到裂缝宽度超过半个手指头宽度,足有四五毫米,而且是贯通裂开。

床板开裂,床头同样不甘落后,原本紧密合在一起的缝隙如今也张开了“嘴”,宽度约2毫米,长度却足有1.5米。将床下方的抽屉拉出来,可以看到拐角处也裂开超过2毫米的缝隙。在另一个房间,另一张白橡木材质的大床同样开裂,“这个还稍微好点,就是床头裂了,工人维修过一次,但又开裂了。”

鉴定

合同称“楠木”竟是冒牌货

白先生庞各庄家中的三件家具是他最早发现开裂的,在他投诉后,有祥和之家售后上门,并写下了“衣柜左侧板后有道口子;滑轨尺寸不符;柜门花纹不对”等证据字条。“但祥和之家之后更名,从此不再做家具业务,售后工人也都陆续走了,客服电话再也打不通。”白先生说。

除了家具外观有明显瑕疵外,还有一件更让其恼火的事儿。白先生拿出一份检验报告给记者看,这份报告由“国家家具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是白先生在维权遭遇困难时请朝阳区消费者协会指定检验机构,费用由白先生出,发票显示,仅检验“外观质量和材质鉴定”两项就花了他6000元。

这份检测报告是今年1月23日出炉的,记者在衣柜报告中看到,“经材质鉴定,该部位材种中文名:榄仁木,使君子科,不能称作楠木”。报告还指出,衣柜有贯通裂缝4处,最大宽4毫米,另门框部位有多处裂缝和断裂,“依据GB/T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7.4检测结果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品”。而1.8米床的报告也显示“不合格品”和“柏木,隶柏科,不能称作楠木”等字样。

“祥和之家明显涉嫌消费欺诈!”白先生说,虽然6件家具他只检验了2件,但基本可以认定商家欺诈,家具是他一起买的,所以要求全部退货并赔偿。

工商

后续公司应积极应对投诉

记者了解到,祥和之家自2011年6月招商,2012年6月正式营业,开业之初,祥和之家曾打出“与传统卖场定位不同,抛弃原有的展厅租赁模式,实行自营赚取销售差价的模式”口号。

2013年7月初,祥和之家贴出通告,称“祥和之家市场更名为新东郊市场”,并开始对外招商。一些媒体因此报道称,这或许意味着祥和之家自营模式的失败。在北京市工商局网站查询发现,2013年7月18日,祥和之家改名后为“北京市东五环新东郊商城有限公司”,而原先法人王维明仍是目前新东郊的投资人之一。

白先生称,他这些家具都是祥和之家自营品牌,出问题后他也只能找祥和之家维权。如今祥和之家更名,因此应该由新东郊负责。

朝阳工商分局华威工商所负责白先生维权的崔先生也称,虽然祥和之家后来更名,业务上也有所调整,但一些公司负责人仍然在,所以必须对消费者投诉负责。崔先生表示,1月23日检验报告出炉后,他已将相关证据复印,因随后春节放假,所以他于近日才联系到新东郊一位负责人,并将材料转交,希望双方尽快解决。

2月21日,崔先生告诉记者,新东郊负责人承诺最快2月24日给答复,但昨天记者再次联系崔先生时,对方称商家仍未给答复。

新商家

了解详情上报公司领导

因祥和之家已不存在,白先生合同中的售后电话已无法接通,网上祥和之家的400开头客服也是无人接听。上周五,华威工商所的崔先生将北京晨报记者的联系方式和采访意图转达新东郊一位王姓负责人,但截至昨天,记者未收到回复。

昨天,报记者辗转联系到目前新东郊商城市场部经理汪先生,对方称因自己也是商城更名后才来公司的,对此前祥和之家一事并不知情。但汪经理表示,会和消费者白先生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一下情况再上报公司领导,希望能给消费者一个圆满解决。

律师说法

消费者要求一赔二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就此,白先生提出一赔二的要求。工商所的崔先生表示,检验报告证据确凿,白先生一赔二的要求没问题,但商家能否答应,还需要他进一步调解。协调不成,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目前来看,祥和之家和后来的公司并不是完全独立,因此权利义务应该承接下来。消费者按照《消法》要求一赔二也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