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体渗水、线管歪斜…… 业主质疑:精装房装修值不值1500元/㎡?

导读:
泸州市江阳区鸿通翡翠滨江小区的业主们认为,开发商未遵守前期宣传及合同约定,封闭施工现场有意回避问题,遂以涉嫌虚假宣传及合同欺诈为由,将开发商投诉至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500元/㎡的装修标准,一套房的装修费近20万元,但我们看到的却是墙体渗水、线管歪斜、墙面掉灰,有的地方一摸就是一手灰,太糟心了。”近日,泸州市江阳区鸿通翡翠滨江小区业主肖杰(化名)向本报反映,其购买的正在装修的精装房与当初购房时开发商承诺的不一样,值不起1500元/㎡的装修价格。而类似问题,也引来其他多名业主质疑。

鸿通翡翠滨江小区

业主:装修材料有以次充好之嫌

鸿通翡翠滨江项目是泸州市鸿通华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鸿通公司)在城西打造的大型住宅项目,2017年底开盘。

2018年7月,肖杰与鸿通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了鸿通翡翠滨江一套91㎡的房屋。合同约定,该房屋于2021年2月28日交房,房屋物业交付标准为清水房。此外,肖杰还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装修交楼标准认同书,在认同书中,约定了物业装修标准、装修材料以及配套设施的品牌。

“我比较过周边几个楼盘的样板间,感觉翡翠滨江的装修材料用得最好,虽然价格有点高,但合同里写明了装修材料品牌,比较有保证。”肖杰说,考虑到开发商宣传中提到装修标准为1500元/㎡,除去装修后,总房价才69万元,他当时就决定购买这套住房。

今年9月中旬,肖杰接到开发商短信通知,9月14日至18日是业主开放日,请业主参观位于小区1号楼的新样板间。但参观完样板间后,肖杰很失望,新样板间与购房前看到的差别非常大,装修材料以及工艺都不一样。“墙体渗水、线管歪斜、墙面掉灰,有的地方一摸就是一手灰,木地板更是没有使用合同约定的品牌。”

鸿通翡翠滨江小区

肖杰将问题反映给开发商,同时也发到了业主讨论群里。业主们拿出购房合同与装修标准认定书,仔细阅读发现,认定书在装修材料以及配套设施品牌约定中,对于品牌的约定采用的是“某某品牌、某某品牌等高级品牌”的概括性描述,并没有列明型号及价格。“这种概括性的约定范围太广,不要说品牌间的价格差距,就是相同品牌不同型号的材料,价格也是天差地别。”业主们质疑开发商以次充好,样板间展示的装修标准值不起1500元/㎡。

肖杰梳理了邻居们提出的问题,多数集中在墙体渗水、线管歪斜、客厅空调排水洞设计不合理、主管线设计与施工图不一致、装修材料以次充好等问题,并向开发商提出整改要求,要求开发商立即停止装修施工、公布装修预算造价以及整改前期发现的问题。但开发商以装修工程是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为由拒绝,并发出通知在9月30日关闭样板间,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式管理。

业主们认为,开发商未遵守前期宣传及合同约定,封闭施工现场有意回避问题,遂以涉嫌虚假宣传及合同欺诈为由,将开发商投诉至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9月28日召集开发商和业主代表进行座谈,听取部分业主和开发商的意见,接收了业主代表提交的资料。目前,该局就业主们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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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一切都是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对于业主反映的情况,鸿通集团装饰工程师杨磊表示,该项目按合同约定,应在明年2月28日交付,本来在交付前工地都处于封闭施工阶段,特地安排时间和场地邀请业主提前来参观,初衷也是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以及预先发现问题以便及时调整。工地开放,顾名思义它还处于施工状态,并非最终交付,因此部分业主看到施工过程的照片产生了误会。目前,部分客户曝出的问题,并不是100%完工的交付状态。“最终实际交付时的装修用材都会按照合同执行,但由于合同约定的品牌是2017年的,不排除部分材料厂商会出现更新换代、产品下架的情况,我们无法控制。对此,我们将按照合同进行同档次更换,至少是等于或者大于此前所承诺的标准。”

对于封闭施工现场不让业主进入的问题,杨磊解释,封闭现场是为了业主安全考虑,施工期间安全隐患多,工人出入要求佩戴安全装备,业主随意进出现场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为了让装修施工用的材料和装修过程更透明,我们在1号楼下的商铺将装修材料和检验报告进行了展示。同时,我们还和业主商议决定,给5位业主代表发放通行证,业主代表随时可进场监督装修施工,并从10月1日起至交房日,每月双周的周一为客户开放日,所有业主都可进场对装修进行查验。”杨磊说,建盖房子、装修房子都是手工作业,难免存在瑕疵与不完善,公司也在积极跟进整改,对于客户提出的合理要求也会采纳。后期如果业主对装修工程有疑问,可委托第三方监理等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

对于开发商的回复,业主们并不接受。“整个小区的精装房,总共有1292套,5位业主代表根本不能对全部房屋装修工作进行监督。业主两个周才可以去一次自己的房子,不能及时发现问题。”肖杰说,作为业主,在不影响施工安全和进度的情况下,应该享有监工权利。尤其对于水、电、防水隐蔽工程这一重要环节,需要业主验收后才能继续进行下一个步骤。

近日,业主们再次要求开发商出示装修图纸、报价清单、装修进度表等资料供业主监督,同时要求开发商提供业主进入施工现场对自己房子的监督机会。经与开发商多次交涉后,双方正在协商中。

市质监站:该项目属于清水房备案 将监管至项目竣工验收

泸州市建设工程质监站监督员刘波告诉记者,在泸州市销售的成品房(精装房)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项目备案为清水房,竣工验收后,开发商按照销售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二次装修,装修质量和标准按照购房合同约定执行。另一种是以成品住宅备案的项目,装修过程纳入住建局监管。鸿通翡翠滨江项目属于第一种情况,即清水房备案,泸州市建设工程质监站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范对五方责任主体单位(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直至该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的依据为审查合格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刘波说,业主通过签订装修条款委托开发商对房屋进行二次装修,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属于合同关系,质量标准按合同约定。若在二次装修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一是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协商处理,若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局反映进行维权;二是若双方存在争议,可申请仲裁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律师说法:合同约定越详细越好

四川中豪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武华表示,房屋竣工需要有相关职能部门的备案和验收,但精装修房的质量问题并没有统一的国标。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需要签订房屋交付标准和装修协议,协议应对装修建材的品牌、规格、型号、价位等的要求越详细越好,这样可以防止开发商以次充好,保障装修质量。对于已成现状的情况,可以保留证据,主张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开发商对精装房屋的装修所需材料、品牌等不进行公示或者只是概括性进行描述的,需要购房者保留好相关证据。例如,现在精装房屋都会有样板间,购房者可以将样板间的装修装饰材料的型号、品牌、价格等,作为自己购买房屋的装修标准来要求开发商。

高武华表示,如果对精装房屋装修存在质量疑问或装修价格是否合理等,都可以委托相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通过司法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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