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工商质监联手推广宣传《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导读:
为进一步规范南宁红木家具市场,强化生产企业和经销者的主体意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红木家具产业健康持续发展,8月7日下午,由南宁质监局、南宁工商局联合举办的《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会在南宁召开。

为进一步规范南宁红木家具市场,强化生产企业和经销者的主体意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红木家具产业健康持续发展,8月7日下午,由南宁质监局、南宁工商局联合举办的《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会在南宁召开。

新编制的《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包含了红木家具的范围、术语和定义、要求、质量明示、试验方法等十项内容。有别于过去行业标准对树种的限制,国标提倡开发和使用新型的红木木料,并规定生产前木材须进行检测。标准还明确规定,每件红木家具必须配一张《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生产企业须在明示卡上详细注明家具的产品执行标准、产品工艺分类、产品质量等级、产品适用范围、产品主要用材、产品涂饰与装饰工艺等信息。

据了解,从2013年2月1日起,《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已开始强制实施。标准明确规定:红木家具产品应具有产品保证文件,包括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明示卡、产品合格证,也就是俗称的“一书一证一卡”。工商执法人员在对红木家具销售商家进行日常监管的时候,要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对“一书一证一卡”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执行“一书一证一卡”的违法行为,工商执法人员要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按照新标准限期整改,否则该红木家具禁止销售。对于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销售不符合强制标准的红木家具的行为,工商部门要依法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