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家具开料付款起纠纷

导读:
日前,横店工商分局接到马某投诉,他与横店镇某红木家具厂签订了开料加工合同,现有41.39余万元尾款无法收回,要求横店工商分局予以帮助。

日前,横店工商分局接到马某投诉,他与横店镇某红木家具厂签订了开料加工合同,现有41.39余万元尾款无法收回,要求横店工商分局予以帮助。

接到投诉后,横店工商分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相关信息,并于当日下午召集当事双方到横店工商分局进行合同调解。经了解,双方对合同的主要部分并无分歧,主要分歧在尾款的交付时间上。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协议:由该红木家具厂支付马某余款38万元;该红木家具厂在今年6月6日前付马某余款8万元,余下30万元在8月15日前付清。最后,当事双方在协议上签字,调解圆满完成,执法人员为马某挽回经济损失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