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搬空房东家具被判赔偿一万元

导读:
因租房纠纷,房客黄某叫来货车,将租房内的家具家电一车拉走后,玩起“消失”。近日,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判决黄某赔偿房东损失一万元。

因租房纠纷,房客黄某叫来货车,将租房内的家具家电一车拉走后,玩起“消失”。近日,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判决黄某赔偿房东损失一万元。

原告刘某、张某系夫妻,2012年4月,通过中间人陶某介绍,将其位于合肥市庐阳区的一处房屋出租给黄某居住使用,租赁期限为一年。2个月后,刘某收取房租时,发现出租房内家具家电全部丢失,遂向合肥警方报案。

辖区派出所民警电话联系上黄某,黄某承认与房东发生租房纠纷后挂断电话,再也联系不上。在这种情况下,刘某与张某将黄某告上法庭,请求返还原物,若被告不能返还原物,则要求作价赔偿3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原告提供的租赁协议书并非真实原件,但通过出租房屋的介绍人陶某的陈述,可以证实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房屋租赁关系。小区保安的证人证言和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可以形成证据锁链,证明出租房内的物品系被告黄某搬走。被告经法院依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庭审,视为放弃其抗辩权利。

法院结合原告提供的购物凭证及物品的市场价值,扣除相应的折旧费用,酌定损失为10000元。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黄某赔偿两原告损失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