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工商统一规范家具买卖合同 交易双方维权有据

导读:
3月7日,南康市工商局结合当地产业特点,根据合同行政指导职责,制定了统一格式的《南康市家具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并将于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在全市家具企业中推行使用。

3月7日,南康市工商局结合当地产业特点,根据合同行政指导职责,制定了统一格式的《南康市家具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并将于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在全市家具企业中推行使用。该合同具有商品描述、说明书附随义务、交货验货及三包责任、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核心条款。今后,南康家具企业和消费者将按照合同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南康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具企业有5000余家。据工商人员介绍,家具买卖,有品种繁多、成交金额大、预先订货事后交货的特点,在交易过程中需要以合同形式加以确定。由于以往家具买卖合同没有统一格式,商家各自表述不够规范而产生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避免发生消费纠纷,南康市工商局制定了《南康市家具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并于近期在全市家具企业当中推行使用。

据悉,《南康市家具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共分9条,对家具主要材料质量要求特别进行了明示,对结算方式、名称的使用进行了规范,对违约责任进行了细化。这对规范家具生产企业市场交易行为,提高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促进产销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南康市工商局将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宣传推广合同文本,家具企业还可登录相关网站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