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家具工厂

导读:
20世纪50年代前3年是战后国家经济恢复期,也是家具企业组织恢复和发展生产的时期,家具工业企业数量有了明显增加,生产得到迅速恢复与发展。

20世纪50年代前3年是战后国家经济恢复期,也是家具企业组织恢复和发展生产的时期,家具工业企业数量有了明显增加,生产得到迅速恢复与发展。

长沙市1949年为550户,1466人;1952年就发展到700户,2131人。成都市1953年同1950年相比,家具手工业户数增加50%,人数增加94.4%,总产值增加195.7%。在恢复发展生产的同时,通过典型示范,许多地区开始以失业工人和个体手工业者为主要对象,在自愿的原则下,建立了一批木器生产合作组织。通过加工订货,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家具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步伐加快了,生产也有了迅速发展。

天津市在解放初期有木器作坊和个体手工业2000户,另有360个具有一定规模的私营企业。1953年,组建了天津市第一个国营基建木器厂;1954年,惠福木器实行公私合营,当年由波兰进口压刨机,这是天津家具业采用近代木工设备的开端;1956年,天津市私营家具企业全行业实行公私合营,企业职工人数发展到3000人。与此同时,全市2000名个体手工业者组成了10个家具联营合作社。

北京市1953年木器制造业共772户,6608人,总产值为1200万元;在组织起来恢复和发展生产的同时,又在所有制方面对手工业者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即改民营或私有企业为全民或公私合营所有或集体所有制企业。

1956年全国家具行业基本上完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建立起一批现代家具工厂。一些大中城市的家具工厂或手工业工场开始走上了公私合营的道路,一些个体工业则实行合伙化,建立集体所有制的生产合作社。据1957年统计,全国7000多个木器合作社员工达32.4万人,企业规模平均在50人左右。通过多次的改制和合并,在50年代已出现了一批初具规模的近现代家具企业,如青岛第一木器社、吉林市木器社、上海家具厂、天津第五木器厂、西安锦华木器厂等初具规模的近现代家具企业。

新建的一批近现代工厂又在前店后厂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以工厂为主的厂店结合和供产销一条龙的经营模式。“前门设店,后门设厂”是家具行业传统经营方式,适合于作坊式的生产规模和生产条件。1956年以后,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实现,企业的生产规模逐步扩大,因此一批较大的家具企业都建立了自己的专卖店,经营本厂生产的产品。许多大中城市的家具公司建立后,又都相应建立了经销门市部,集中销售公司下属各厂的产品。有的市级家具公司则下设家具总店。根据上海、北京、天津等家具公司的经验,这种经营模式有利于减少周转环节,有利于直接听取消费者的意见,指导和改进生产,有利于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满足市场需要。

这一阶段,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社经济表现了明显的优越性。但是,在个体手工业改造过程中,因为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遗留了一些问题。当时家具行业存在的问题是:在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忽视了技术改造,手工操作面貌基本上没有改变;在生产发展的同时,忽视家具用材的计划工作,原材料供应越来越紧张;计划经济和政企不分的弊端开始在家具行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