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风格

导读:
16世纪末17世纪初,整个欧洲的艺术风格开始进入了巴洛克(Baroque)时代,它是文艺复兴发展到盛期的必然产物,可以说是文艺复兴风格的延续和变形。“巴洛克”一词源于葡萄

16世纪末17世纪初,整个欧洲的艺术风格开始进入了巴洛克(Baroque)时代,它是文艺复兴发展到盛期的必然产物,可以说是文艺复兴风格的延续和变形。“巴洛克”一词源于葡萄牙语“barrocco",意为畸形的珍珠,并有扭曲、怪诞和不整齐的含义,是18世纪末期一些新古典主义理论家奉赠给自己不太赞同的前辈艺术的一个称号,与意大利人把来自北方的一切贬之为”哥特式“是一样的,实含讥讽之意。从时间上来说,巴洛克艺术流行于17世纪到18世纪初。

巴洛克以浪漫主义精神为形式设计的出发点,追求宏伟生动、热情奔放的强烈艺术效果,采用各种曲折多变的线条,尤其是动感较强的S形曲线、夸大的尺度、过度渲染的富丽堂皇和自由奔放的装饰,极具戏剧性。这种带有夸张效果的运动感,十分符合宫廷显贵们的口味,因此,很快便影响了意大利及欧洲各国,成为风靡一时的潮流。

巴洛克艺术直接起源于罗马,大概在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期间,后来扩展到整个亚平宁,至18世纪中叶后扩展到整个欧罗巴及其所有海外殖民地;巴洛克艺术是一种复杂、奢侈与浮夸的艺术,它的兴起与罗马天主教反宗教改革运动及西欧国家君权的加强(特别是法国、西班牙和葡萄牙这些拉丁国家)有密切关系,或许是教会与宫廷需要表现动感与力量的艺术去表达对天主(上帝)与君王的尊敬与权威,传达对抗议宗(新教)分裂公教(天主教)的不满及封建割据阻碍国家统一的不满;总之,它是为教权与君权的强化服务的,于是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