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名牌产品

导读:
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程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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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程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2001年12月29日以12号总局令的形式发布了第12号令《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并授权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并推进中国名牌产品的宣传、培育工作。第12号令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中国名牌产品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企业可以在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使用统一规定的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并注明有效期间。中国名牌产品在有效期内,免予各级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对符合出口免检有关规定的,依法优先予以免检。

国家质检总局自2001年起每年举办一次“中国名牌产品”评选,但在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质检总局便未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因此最后一批“中国名牌产品”名单停留在2007年。国家质检总局在公开声明中曾表示并未禁用中国名牌产品,只是正在研究今后新的评选方法。2005年公布的493个中国名牌产品,于2010年9月有效期满;2006年公布的556个中国名牌产品,于2011年9月有效期满;2007年公布的856个中国名牌产品,于2012年9月有效期满。

同样,各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也按照管理办法委托省市级名牌产品推进委员会评选当地省市级名牌产品。